关于***、***申请执行保全滨州市恒基远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的结案报告
(2022)鲁1623执保577号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男,汉族,1974年2月2日出生,住沾化区。
申请人:***,男,汉族,1968年5月3日出生,住沾化区。
被申请人:滨州市恒基远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滨州市滨城区杨柳雪镇北外环路399号恒基物业流园西院。
二、案件由来
申请人申请执行无棣县人民法院(2022)鲁1623民初2428号民事裁定书。
三、执行经过
本院在执行保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滨州市恒基远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申请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300000元,现已查控完毕。期间,经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各专业银行等进行了查询,并冻结了被申请人银行存款300000元,后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受理一审案件的业务庭室。现该案件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执行员 :李小艳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