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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某某*执恢171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703执恢171号
连云港市正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东茂矿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连云港市正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连云港市东茂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52362元及利息等,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现已实体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