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宏运实业有限公司、山西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津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晋0882执831号
兴县宏运实业有限公司、山西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山西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兴县分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兴县宏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山西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兴县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山西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山西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兴县分公司自动履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河津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