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某某现代农业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恢复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4)黑81执恢14号 申请执行人: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执行人:**现代农业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九三管理局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现代农业物流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申请执行人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4)黑81执恢1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