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尚岩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与西安四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川3401执保253号
申请人山东尚岩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西安四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为冻结被申请人西安四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50000.00元。经本院立案保全,现以150000.00元为限额对被申请人西安四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已冻结150000.00)。至此,申请人山东尚岩净化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保全的(2023)川3401民初4698号民事裁定书保全完毕。本案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