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广西德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南宁市明东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桂0102民初8771号之一
诉讼费:本案诉讼费11295元,减半收取5647.5元,由原告广西德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林 莉 人民陪审员  周子信 人民陪审员  骆少仕
法官 助理  曹 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