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广西贝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3)桂0721执171号
***、广西贝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西贝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一案,在本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桂07民终1235号民事判决书中应履行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案件执行终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