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瓮安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黔2702执2713号 某甲公司、某乙公司: 申请执行人某甲公司与被执行人某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5)黔2725民初310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款50000元并缴纳本案执行费650元,申请执行人向本院书面申请该案全部履行完毕,至此,该案执行完毕并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