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邦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宁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宁0105民初1344号

原告:***。

委托诉讼代理人:潘嘉雯,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

被告:**。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新年,系**父亲。

被告: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英杰。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宏杰,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鲍洁,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时间:2021年2月22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予撤诉

裁定结果:准予原告***撤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11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赵立军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 周梦涛

书记员 张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