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焦作电力集团预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河南华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14)解执字第000871号 河南华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已立案焦作电力集团预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与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生效的(2013)解民一初字第501号判决书所项所确定的义务,并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或支付延迟履行金,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