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湘1103执保272号
申请人:***,男,1986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习水县。
被申请人:湖南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永州市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林馨苑小区(永州大道东侧、陶公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永州市日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永州市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林馨苑小区(永州大道东侧、陶公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湖南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日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2022)湘1103民初6639号民事裁定书一案,经本院执行,现该裁定书所需保全的财产已部分保全完毕。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2022)湘1103民初6639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部分保全完毕。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