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虹飞电缆有限公司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881执703号 申请执行人:曲阜市虹飞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曲阜市书院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81752695917H。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义马市***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249770406T。 法定代表人:吴同性,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上列当事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四项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书记员  **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