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联慧资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411执3395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联慧资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上海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联慧资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1)苏04民终2325号判决书,本院于2021年9月17日立案执行。经本院强制执行,现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