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七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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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5)豫0302执42号 洛阳市达轩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河南省第七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洛阳市达轩渣土清运有限公司依据生效的本院(2024)豫0302民初1610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河南省第七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1月9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自动履行62163元,通过银行扣划264803.55元,共执行到位326966.55元(含保全费2519.92元、执行费4728.14元)。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