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豫01执恢250号
河南省兴龙古建园林有限公司、新密市超化寺:
河南省兴龙古建园林有限公司与新密市超化寺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668084元(原执行案件中已执行到位135万)。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新密市超化寺已将相关款项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金额。至此,河南省兴龙古建园林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郑州仲裁委员会(2017)郑仲裁字第0688号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