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湖南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湘1224执1256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湖南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依据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湘12民终48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湖南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怀化市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54360元,承担执行费715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行向申请执行人汇款54360元,并缴纳执行费715元,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