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乾机电有限公司

上海某某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上某某机电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15民初53478号
原告:上海**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公路2600弄88号。
法定代表人:杨黎歌,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明,男,该公司员工。
被告:上***机电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泗砖路777号3幢。
法定代表人:汪婷婷。
被告: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456号A203室。
法定代表人:黄明松。
原告上海**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机电有限公司、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2日立案。原告上海**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以已与被告上***机电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为由自愿撤诉,系其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员  邱 燕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日
法官助理  黄尤加
书 记 员  黄尤加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