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1081执712号
***、***、***、***、李强、辽宁实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李强与辽宁实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42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42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李强。至此,***、***、***、***、李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灯市劳人裁字(2020)90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