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市玖稳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桂1302执2230号
来宾市某有限公司、某有限公司:
关于来宾市某有限公司与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现被执行人某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金额350922.03元,并交纳执行费5164元。至此,来宾市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桂1302民初77X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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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