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412执保261号
江苏河马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河马井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新丹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保全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9日立案执行,保全标的650000.00元。执行过程中,依照申请保全人的申请,本院轮侯冻结了被保全人浙江新丹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中国银行富阳迎宾北路支行3519××××2267账户,实际冻结金额0元,冻结截止2022年2月2日;
2、建行杭华星支行3305××××0508账户,实际冻结金额0元,冻结截止2022年2月2日
因申请保全人未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本案部分保全。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