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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陕0702执保1685号 申请保全人上海温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4)陕0702民初17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保全人于2024年12月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实施,本院同日立案转执行办理。现将执行情况通知如下: 执行局依法解除对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南京分行7649××××6687账户的冻结措施,解除金额为9074000元。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4)陕0702执保1685号案件的执行实施完毕,于2024年12月9日结案。 zdqz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