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19)皖0881执280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桐城市春琳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本院(2019)皖0881民初4177号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应支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款及迟延履行利息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2019年11月27日起生效。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