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平市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边明大纺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龙井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2405执保454号 申请人四平市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延边明大纺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21日作出(2021)吉2405财保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延边明大纺织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井支行(账户:×××)内存款500万元。 本院于2021年12月21日采取相应保全措施,(2021)吉2405财保27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吉2405财保27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