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某某某某绿化有限公司、陕西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423执保56号
陕西******绿化有限公司,陕西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陕西******绿化有限公司与陕西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依据(2022)陕0423财保1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解除被申请人的所有保全措施。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423财保1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按上述措施实施解除保全。本案已结案。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