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浙0382执恢1504号
申请执行人:贵州长通线缆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工业园**,组织机构代码780176698。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广建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浙江省**市北白象镇大星村机构代码MA28513FX。
法定代表人:***。
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浙0382民初3495号民事判决,本院于2019年10月17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贵州长通线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建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事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申请撤回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0)浙0382执恢1504号一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 行 员 **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代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