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方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广西方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桂0324民初2578号

原告:***,男,汉族,1987年10月17日出生,务农,住广西全州县。

被告:广西方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桂区临桂镇临苏路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00559443865F(3-1)。

法定代表人:申纪柯。

被告:***,男,1965年7月8日出生,住广西兴安县。

原告***诉被告广西方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日立案,定于2020年3月13日上午9时开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508元,减半收取计754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蒋作辉

人民陪审员  庾丽娟

人民陪审员  宾艳红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唐 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