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儒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振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苏0413执4616号
江苏某公司、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某公司与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1172.17元及迟延履行金。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2140.17元,其中,本金70392.17元,案件受理费780元,执行费968元。本院已于2025年12月10日将该款支付给江苏某公司,江苏某公司放弃剩余款项的执行。至此,江苏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5)苏0413民初325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