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恒辉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长沙恒辉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1执保4号
长沙恒辉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长沙恒辉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长沙恒辉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本院于2022年1月12日作出的(2021)湘01民终1244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2022年1月12日,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立案后,本院依法对长沙恒辉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以下财产解除了保全措施:
2022年1月13日,解除对长沙恒辉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账号4300××××2494的冻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该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