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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南湖印象小区项目2、5、6、7、8、S2号楼工程监理过程中,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未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依据《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被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30000元,处罚有效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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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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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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