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吉林省昌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104执保539号
吉林省昌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博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吉林省昌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被申请人***、鞍山博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依据本院作出的(2023)吉0104民初1793号民事裁定书。
对被申请人***、鞍山博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53150.00元或等额财产予诉讼保全。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