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8)鲁01行初1087号
原告李秀春等120人(名单附后)。
原告暨诉讼代表人***,男,1963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暨诉讼代表人潘文兴,男,1975年3月2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暨诉讼代表人赵殿霞,女,1977年9月29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刘勇进,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陈思斌,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德铸,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鲍山街道办事处,住所地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陈学刚,主任。
委托代理人李超,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鲍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李爱军,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住所地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刘科,区长。
负责人韩萌,副区长。
委托代理人谢圣苏,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鲍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李爱军,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济南市历城区鲍山街道西梁王庄二村民委员会,住所地该村。
法定代表人***,村主任。
委托代理人赵恩利,该村村民(前任村主任)。
原告李秀春等120人因与被告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轨道公司)、被告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鲍山街道办事处(简称鲍山街道办)、被告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简称历城区政府)、被告济南市历城区鲍山街道西梁王庄二村民委员会(简称西梁王庄二村)行政其他一案,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2018年11月6日立案受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秀春等120人起诉称,原告在济南市历城区鲍山街道西梁王庄二村拥有合法居住的房屋和依法承包的土地,房屋及土地被政府征收。被告西梁王庄二村、被告轨道公司、被告鲍山街道办成立了历城区鲍山街道济南新东站片区建设工程指挥部,被告历城区政府成立了济南市历城区济南新东站片区建设工程指挥部,两指挥部共同签署了《土地补偿协议书》。该《土地补偿协议书》约定由被告轨道公司征收西梁王庄二村土地并支付土地补偿费用,由被告西梁王庄二村向被告轨道公司交付土地。本案中,被告西梁王庄二村与其他三机构签署的《土地补偿协议书》涉及全体村民的重大利益,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商议决定。被告西梁王庄二村在未召开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同意征收涉案土地并交付给其他社会组织,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侵犯了村民合法权益,故该《土地补偿协议书》应当无效。原告认为四被告的行为严重违法,根据法律规定向贵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确认四被告签订的《土地补偿协议书》无效;2.本案诉讼费用由四被告承担。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本案应审查李秀春等120人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具备原告主体资格。对此事实,庭审中,原告自认全村约有700余户、近3500人;被告西梁王庄二村提交的证明证实该村有646户、人数3081人(截止2017年8月31日)。由此看来,原告李秀春等120人远未达到该村集体人数的半数以上。故李秀春等120人不符合起诉条件、不具备本案原告主体资格,其起诉应予驳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李秀春等120人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曹 磊
人民陪审员 刘成刚
人民陪审员 张九龙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书 记 员 韩琳琳
附原告名单:
原告李秀春,女,1967年2月7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马殿兴,男,1958年3月3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王启芹,女,1969年12月3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建军,男,1969年6月3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家民,男,1989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孙连海,男,1976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秀芬,男,1968年4月3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唐建文,男,1974年7月27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仇秀荣,女,1986年11月9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兆朋,男,1988年2月2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孙强,男,1973年3月1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寿顺,男,1966年2月2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仇可进,男,1962年8月3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继忠,男,1986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张翠兰,女,1953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王如芹,女,1963年5月18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曹文波,男,1974年9月24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谢芹,女,1987年1月8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赵宝琴,女,1981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潘文凤,女,1992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高荣祥,男,1972年6月26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郝秀成,男,1971年1月9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兴俭,男,1970年3月19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赵元美,女,1960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成坤,男,1986年2月1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仇梦九,男,1972年5月2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加新,男,1967年9月23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仇加亮,男,1973年3月27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潘西春,男,1973年3月28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晓燕,女,1962年6月27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仇梦香,女,1956年6月19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士海,男,1988年7月9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华,男,1975年1月19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潘庆海,男,1986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桂华,女,1965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潘建磊,男,1982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赵洪美,女,1963年1月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树亮,男,1986年12月1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杨云美,女,1969年1月13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玲,女,1953年9月1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仇苗苗,女,1982年3月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仇梦城,男,1962年6月5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梁红莲,女,1962年3月11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孙忠义,男,1947年3月1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金诗,男,1958年1月14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慧,女,1987年8月5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俊莲,女,1972年10月9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潘文吉,男,1961年1月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潘希安,男,1971年6月7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玉兰,女,1955年1月24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刘桂珍,女,1960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程修莉,女,1960年1月1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长清,女,1974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唐洪文,男,1959年8月5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潘希新,男,1949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唐庆功,男,1982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孙吉莲,女,1969年4月14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江桂凤,女,1950年4月3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赵殿霞,女,1977年9月29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张化翠,女,1970年2月2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潘文兴,男,1975年3月2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男,1963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洪霞,女,1964年9月17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珂诗,男,1947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明诗,男,1954年9月16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秀荣,女,1964年2月28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仇梦山,男,1975年5月3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启娟,女,1971年5月13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仇立江,男,1958年4月1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路廷英,女,1960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潘希平,男,1968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住过济南市。
原告仇加福,男,1982年9月1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曹传营,男,1978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加亮,男,1978年6月7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仇加成,男,1963年7月21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郭玉虎,男,1976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帮青,女,1961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周兴隆,男,1988年2月2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孙传香,女,1969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仇梦良,男,1964年2月23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仇可跃,男,1958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书翠,女,1968年4月29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蔡会华,女,1958年9月13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唐成江,男,1976年9月23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王志香,女,1960年8月29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曹风顺,男,1969年6月17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赵玉兰,女,1969年2月9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王延明,女,1961年5月27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潘成钢,男,1971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潘成婷,女,1982年5月16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徐明香,女,1968年11月3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书伟,男,1969年7月1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孙孝勇,男,1981年8月21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樑,男,1986年5月3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仇梦林,男,1971年7月28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康万莉,女,1972年4月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孙猛,男,1989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加田,男,1970车12月27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仇梦德,男,1959年8月24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仇立银,男,1948年3月1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兴勤,男,1970年3月19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家国,男,1970年4月9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张让峰,男,1970年4月21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潘文虎,男,1986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王燕,女,1978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江海英,女,1973年11月3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加勇,男,1975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孙立珍,女,1964年7月8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寿昆,男,1965年10月3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孔凡成,男,1965年5月15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良,男,1980年5月11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张传江,男,1960年6月28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郝连刚,男,1977年3月2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仇梦道,男,1964年9月16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高华东,男,1971年5月27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虎,男,1986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赵汝琴,女,1955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仇家民,男,1965年8月21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李涛,男,1994年1月9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曹文英,女,1971年8月24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