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哲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四川哲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伤待遇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川0821执632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生于1987年2月2日,住四川省旺苍县。 被执行人:四川哲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本院在执行***与四川哲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伤待遇争议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已向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由,书面申请撤回案件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2018)川0821执632号 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书记员冷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