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泓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兰科网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5)冀0702执保785号
河北某甲有限公司:
河北某甲有限公司与河北某乙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冀0702民初3978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请提供接收执行案款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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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院地址:(法院地址)邮编:(法院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