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申请人***,男,汉族,现住长春市九台区
被申请人***,男,汉族,现住长春市九台区
被申请人锦州古塔电力检修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诉***、锦州古塔电力检修安装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冻结锦州古塔电力检修安装有限公司在九台华能电厂工程款,并已提供担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一百条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保全财产与申请人提供保全财产不一致,故驳回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定的执行
审判长***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