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宝鑫建材有限公司

某某*建材有限公司、广安建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川1622执1025号 申请执行人:*****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沿口镇***村4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2080720058G。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四川君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广安建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广安市广安区正街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2209852722R。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本院受理*****建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安建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民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向本院书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裁定如下: 终结(2020)川1622执102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陈 波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书记员 田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