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皖13执365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宿州仲裁委员会(2024)宿仲裁字第6号裁决书,本院依申请于2024年12月13日立案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向申请执行人主动履行375440元,本院依法扣划28094元(含执行费5929元),合计执行到位403534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部分利息等,(2024)宿仲裁字第6号裁决书确定的义务已经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