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1973执9948号
赣州雄鼎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市立时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赣州雄鼎电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莞市立时电子有限公司执行一案,(2021)粤19民终264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已向被执行人交付案涉货物,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相应款项,并向本院交纳了执行费,(2021)粤1973执9948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