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亨昌电气有限公司

某某存、甘肃亨昌电气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甘0982执1328号
申请执行人**存与被执行人甘肃亨昌电气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甘09民终65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按判决书履行确定义务,申请人于2022年7月2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甘肃亨昌电气有限公司缴纳全部执行款87848.37元,并缴纳执行费1218元,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案件执行款,现该案已全部履行完毕。
至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法律规定的内容和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甘09民终655号民事判决书内容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