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湘0112执284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源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望城经开区泰嘉路78号。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长沙红建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望城区**中路451号红建府附楼。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湖南源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长沙红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生效的本院(2022)湘0112民初7716号民事判决书于2023年1月11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湖南源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3)湘0112执28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陈 俊
审 判 员 贺 靖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代理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