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3)鄂1127执453号
湖北昊坤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胜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湖北昊坤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胜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湖北胜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经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完毕了本院(2022)鄂1127民初390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全部义务,申请执行人湖北昊坤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结案证明,该案已经执行完毕,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你们: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2022)鄂1127民初3900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