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湘0103执1294号
申请执行人长沙市雷立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天心区暮云工业园伊莱克斯大道20号新兴科技产业园A2栋401-403。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湖南友文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天心区暮云镇暮云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上列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于2018年10月31日经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2018)湘0103民初463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书面申请撤销执行。经审查,申请执行人的撤销申请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湘0103执129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李 武
审判员 **跃
审判员 荆 钊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