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亿昶道路安全设施有限公司、安徽路佳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皖13执344号
申请执行人常州亿昶道路安全设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路佳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常州仲裁委员会2023常仲裁字第0186号裁决书。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40000元,其余债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2023常仲裁字第0186号裁决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履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