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缆集团昆电工电缆有限公司

昆明电缆集团昆电工电缆有限公司与宝鸡瑞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陕0304执286号 申请执行人:昆明电缆集团昆电工电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宝鸡瑞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昆明电缆集团昆电工电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宝鸡瑞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货款、案件受理费、保全保险费、保全费、截至2024年1月15日的利息,以上合计142674.14元,以及从2024年1月16日至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本案执行费2040元。经执行,申请执行人领取案款142674.14元后表示自愿放弃其他的执行请求,本院收取被执行人执行费204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昆明电缆集团昆电工电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陕0304民初3838号民事判决书、(2024)陕0304执286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