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墨一暖通工程有限公司与天安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安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726执707号 长沙墨一暖通工程有限公司、天安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安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长沙墨一暖通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安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安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天安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已按(2022)湘0726民初227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自动履行,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