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因未经批准,擅自在大阿镇阿南村违法占地6133.33平方米进行建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南康至龙南段)扩容工程B3标段隧道洞渣临时堆放场的行为,被责令单位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改正违法用地行为;责令其退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恢复土地原状,并复绿到位,公示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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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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