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陕0103执6080号
某有限公司:
某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某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某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本院(2025)陕0103民初3125号民事调解书,执行标的---1692701.86元及利息。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5)陕0103执6080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5年12月12日结案。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联系人:执行局***电话:XXX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6号邮编:71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