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兴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承建的蓝山县交警大队巡逻中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工程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现场自拌混凝土浇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被要求立即停止违法建设,纠正其上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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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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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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