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斯洛尔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斯洛尔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北工建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1084执614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斯洛尔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江苏省高邮市送桥镇郭集工业集中区。
被执行人:湖北工建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被执行人:**,男,1978年12月13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03241978********,汉族,湖北省竹溪县人,住湖北省竹溪县人民路***号。
关于江苏斯洛尔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湖北工建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787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已依法冻结并划拨被执行人湖北工建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282781元(含执行费4081元),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结案。至此,江苏斯洛尔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苏10民终3447号民事调解书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谢孝卫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董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