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新粤亚铝业有限公司

清远新粤亚铝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1803执2122号 申请执行人:清远新粤亚铝业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清远新粤亚铝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了(2019)粤1803民初328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案件执行费26660元已由被执行人***交纳。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