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罗锋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云2801执1551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普洱罗锋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景洪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云2801民特149民事裁定书于2020年6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当日依法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重庆佳艺斯涂装工程有限公司、刘俊鹏已履行执行标的本金241136.75元、执行费3516元。现该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景洪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承办人:马元鑫
联系电话:0691-25×****